按照《貴州省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補充公告》及第2號公告相關要求,現就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教師資格證相關事宜補充公告如下:
一、已參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人員,可按程序報名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考試,在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現場資格審查環節無需提供相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但需提供已參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相關證明(如面試準考證、面試報名表、網上成績查詢截圖等)。否則視為未參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現場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進入筆試環節。
二、凡持已參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面試”相關證明通過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現場資格審查及筆試的人員,須于2024年6月20日18:00前提供相應學段學科《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NTCE)》,逾期未能提供的,視為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成績不合格,其在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考試中的成績無效,取消其進入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后續環節的資格。
三、參加且通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的考生,在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簽約上崗環節,可不提供相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可持參加且通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的相關證明(如現場確認受理憑證、確認成功的網上查詢截圖等),參加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簽約,但須于2024年8月20日18:00前提供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如到期未能提供的,視為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取消其所簽訂的特崗教師聘用合同,空缺名額根據相關要求進行遞補。
四、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NTCE)》參加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現場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入職審查”環節的考生,在我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簽約時,須持參加且通過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的相關證明(如現場確認受理憑證、確認成功的網上查詢截圖等),并于2024年8月20日18:00前提供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原件,如到期未能提供的,視為未取得教師資格證,取消其所簽訂的特崗教師聘用合同,空缺名額根據相關要求進行遞補。
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師資格證面試成績查詢及發放證書時間如在我縣“特崗計劃”教師招聘相關時間節點之后,我縣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師資格證面試成績查詢及發放證書的實際時間進行相應調整。貴州省教育廳如發布新要求,我縣將按貴州省教育廳發布的新要求執行。
印江自治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29日
(信息來源:http://www.yinjiang.gov.cn/xwzx/tzgg/202405/t20240529_84698927.html)
印江縣2024年“特崗計劃”教師招聘教師資格證相關事宜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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