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提升松桃苗族自治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高質量發展能力和水平,適應新時代的新形勢新要求。因工作需要,根據《銅仁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銅組通〔2020〕61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工作的通知》(松組通〔2021〕60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經研究,現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到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工作。為確保本次公開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本次選調工作在縣紀委縣監委機關和組織人社部門的監督和指導下,由松桃苗族自治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
二、工作原則及程序
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民主、公開、競爭、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監督,選調工作按照編制計劃發布選調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適崗、辦理后續調動等程序進行。
三、選調計劃及職位
公開選調的職位共5個,選調職位詳見《松桃苗族自治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四、選調對象、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對象、范國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工勤人員除外)。
(二)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格和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具備《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計算年齡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
5.報考人員須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且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日;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可為不定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有關規定,到鄉鎮(街道)機關、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新提任為單位黨政主要領導不滿3年的,領導干部尚在任職試用期或提任現職不滿1年的,新錄(聘)用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報名地點:松桃苗族自治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貴州松桃經濟開發區7棟3樓)
(二)報名需提供的材料:
(1)松桃網自行下載填寫《松桃苗族自治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附件2)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加蓋公章),由所在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報名。
(2)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明、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工作文件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
(3)近期白底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4張。
(三)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報考人員須認真對照公告規定的選調條件、以及選調職位表中的各項要求,到報名處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視為報名成功,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主要審查報名人員是否符合報名條件,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過程中任一環節發現參加選調人員資格條件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將在網上公示取消選調職位或減少選調職位,并通知取消選調職位人員改報。
(四)領取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發放時間:2022年12月2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考試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松桃苗族自治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超出時間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折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選調成績通過“松桃網”公布。
(一)筆試
1.考試內容:實行閉卷考試,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主要測試報考者的理論基礎知識、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以及推動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高質量發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等綜合素質,涉及時事政治、環保、錳污染治理、市情縣情等方面內容。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者須持筆試準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到指定地點準時參加筆試。
(二)面試
按照筆試成績與選調計劃職數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員(筆試成績末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環節),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100分制),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考察
(一)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考生選調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與選調計劃職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二)組織考察
1.進入考察名單人選的考察工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組建考察組。到考察對象在所在單位的進行考察,主要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素質和綜合業務能力進行全面考察,重點了解其政治素質、品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組要查閱干部檔案,核實考察對象相關信息,有必要的需開展延伸考察。
2.確定為擬選調人員的考生,必須經考察合格。擬選調人員一般應為同一職位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第一的考察對象(排名第一自動放棄的,可以遞補);同一職位考察對象并列考試綜合成績排名第一的,筆試成績高的確定為擬選調人員,筆試成績也相同的,由選調考察小組根據考察情況,提出擬選調人員建議人選,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選調人員。
八、公示、適崗與調動
(一)公示。擬選調人員將分別在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和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選調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適崗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公開選調,待查實后再作出決定。
(二)適崗。擬選調人員實行為期1個月的適崗期,適崗期間,擬選調人員的人事關系、待遇不變。
(三)調動。
1.經適崗期滿考核合格的,由各選調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分別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調動審批手續;
2.適崗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由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黨組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不予辦理調動,退回原單位;
3.適崗期間,擬選調人員自動放棄的,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回原單位工作。
九、紀律監督及政策咨詢
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本次公開選調工作由縣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公布有關事項,均通過松桃網發布。
咨詢電話:0856-2620228(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
監督電話:0856-2830282(松桃苗族自治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
附件:
點擊下載文件:附件1:松桃苗族自治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職位表(點擊下載)
點擊下載文件:附件2:松桃苗族自治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2022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點擊下載)
松桃苗族自治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12月1日
(信息來源:http://songtaowang.50yun.com.cn:8080/news/songtaowang_79236.html)
松桃縣錳污染治理和錳產業發展中心2022年選調工作人員方案(12月7-11日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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