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和規范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安龍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法律顧問聘用管理工作方案(試行)》,經安龍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同意,現面向在安龍縣范圍內公開選聘法律顧問。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對象及名額:一名法律顧問。
二、選聘形式及任期:政府采購,聘任期限一年。
三、選聘條件:
(一)忠于憲法、遵守法律,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 四個意識”,堅定“ 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具有5年以上律師執業經驗或者具有一級律師職稱,有較高的專業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務工作經驗;具備交通建設工程類、行政執法類、合同糾紛類等較強的專業能力;
(三)遵紀守法,依法誠信執業,未受過刑事處罰。近三年,未受過黨紀政務處分,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紀律懲戒,社會各界反映良好;
(四)熟悉縣情、民情、社情和黨政機關工作規則,有較強的分析和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
(五)熱心于服務社會公共事務,公眾形象良好,且有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四、工作職責:
(一)為重大改革、重大決策、重大活動、重大項目、重大資產處置、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規范性文件的起草、論證和合法性審核,提出法律意 見建議;
(三)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協助起草、修改法律文書或者以聘任單位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
(四)為涉及社會穩定的重大事項、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 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五)為行政裁決和行政復議、行政調解案件提供法律服務,參與涉及聘任單位的訴訟、仲裁和調解等法律事務的辦理;
(六)參與法治宣傳教育培訓。
五、聘用合同的管理
(一)合同簽訂。聘任單位與選聘的法律顧問簽訂服務合同,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顧問的服務內容、服務期限、雙方權利義務、保密要求、工作保障、費用結算、違約責任、解聘情形、爭議解決等內容。單次聘用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為一年,聘用單位結合實際可向法律顧問發放聘書。
(二)合同解除。法律顧問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任 單位與其解除聘用關系:①因違反法律法規、黨內法規或職業道德而受到刑事處罰、紀律處分或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停止執業、取消專業職稱的;②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職責或履行職責過程中存在重大失誤的③不遵守保密規定,泄露黨和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及其他不應公開的信息的;④以法律顧問的身份從事與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無關的商業活動的;⑤利用工作便利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當利益的;⑥其他不適宜繼續擔任法律顧問的情形。
六、資金情況
資金來源及金額:本單位公用經費或相關業務經費支付。服務費用不超過30000.00元/年,服務期一年。
七、報名須知
(一)申報
1.報名時間: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7日。
2.報名材料:
(1)《安龍縣交通運輸局外聘法律顧問報名表》一式兩份(需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提交一份法律顧問服務工作方案,內容圍繞交通建設工程類、行政執法類、合同糾紛類等撰寫;
(3)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法律職業資格證、律師執業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復印件。
3.報名方式
將填寫好的表格電子版及報名材料密封好于報名截止時間之前交到安龍縣交通運輸局(地址:安龍縣棲鳳街道市府大道128號安龍縣交通運輸局4樓辦公室)進行報名。接收材料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17日,報名后,請電話(聯系人姓名:古昌川,聯系電話:15885964966)確認材料接收情況。
(二)審核及聘任
縣交通運輸局對報名材料進行審查、核實,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的年齡結構、專業比例、學歷、履歷、在相關專業領域的權威、影響以及職業操守,提出初選名單并在安龍縣交通運輸局網站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聘任名單。擬聘任名單報局黨組批準后,按政府采購流程進行選聘。
附件:
選聘 法 律 顧 問 報 名表.docx(點擊下載)
安龍縣交通運輸局
2024年12月9日
(信息來源:https://www.gzal.gov.cn/xwzx/tzgg/202412/t20241209_86319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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