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面談工作已結束。根據《惠水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現將面談成績、資格復審及面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談成績
面談成績詳見《惠水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面談成績情況表》(附件1)。
二、資格復審相關事宜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惠水縣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由各選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具體實施。
(二)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直接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和達到面談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面談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崗位選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的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面談環節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
資格復審名單詳見《惠水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2)。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遞補復審時間:2024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資格復審地點:中共惠水縣委組織部一樓(惠水縣城北辦公區三組團)。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1.資格復審人員須按照《簡章》的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在資格復審期間,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報名信息表。
2.各選聘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簡章》的規定,對照選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崗位空缺名額在遞補復審期結束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在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遞補資格復審對象。遞補資格復審對象由復審單位通知,縣社工選聘辦不再另行發布遞補信息公告。
3.資格復審人員須關注現場資格復審相關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如因資格復審人員未及時查閱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的,其后果由資格復審人員本人承擔。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復審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復審單位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或做好短信記錄備查。復審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4.經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必須書面簽署《惠水縣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5)。如因現場資格審查不嚴或漏審等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單位承擔。資格復審人員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四)資格復審應提交的資料
1.畢業證書(2024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提供《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人或配偶《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網上打印的本人《報名信息表》2份、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5.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人員須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加蓋縣級以上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6.報考定向選聘崗位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四項目人員”(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惠水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提供“服務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單位、起止時間及服務年限等情況);
7.放寬學歷和年齡條件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退役軍人提供應征入伍通知、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縣級人民武裝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
(2)“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提供“服務項目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單位、起止時間及服務年限等情況);
(3)在惠水縣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崗的非全日制社區工作人員提供社區出具的截至2024年10月7日仍然在崗且滿一年以上的證明;
(4)獲得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州級以上黨委政府工作部門表彰的人員提供表彰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8.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在總分基礎上加1分,須提供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本人不能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代審,代審人攜帶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材料及考生簽署的承諾書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簽字并蓋手印的材料必須由考生本人簽字蓋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簽(蓋)。
用人單位按照《選聘簡章》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選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選聘單位公章。
經復審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該崗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按面談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列入資格復審人員范圍。選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選聘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由惠水縣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減少或取消選聘計劃。
三、面試相關事宜
面試對象:經資格復審合格人員,8月23日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將發布在惠水縣人民政府網;
面試時間:2024年8月24日(上午8:30開始至結束);
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資格復審合格后現場領取。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惠水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考試發布的各項選聘信息都將在“惠水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gzhs.gov.cn/)上進行公布,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簡章,熟悉有關程序和要求,及時到指定網站查閱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有需要咨詢和解答的問題,請及時撥打有關咨詢電話進行了解,請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惠水縣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面試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二)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并視具體情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
1. 附件1:惠水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面談成績情況表.xlsx(點擊下載)
2. 附件2:惠水縣2024年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資格復審名單.xlsx(點擊下載)
3. 附件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doc(點擊下載)
4. 附件4:“四項目人員”工作經歷證明(示例).doc(點擊下載)
5. 附件5:惠水縣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考試聘用誠信報考承諾書.doc(點擊下載)
咨詢電話:
中共惠水縣委組織部領域黨建科:0854-6228795;
惠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科:0854-6221862。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400-088-0028。
惠水縣城市社區(社會)工作者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8月20日
(信息來源:http://www.gzhs.gov.cn/xwdt/tzgg/202408/t20240820_85407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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